第一条 遵守《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 在装卸作业前,确认各装卸设备、消防系统符合技术标准,并处于正常状况。
第三条 船舶系解缆作业必须认真执行《系缆工》操作规程;高处作业时认真执行《高处作业》操作规程。
第四条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调度指令确认作业程序、避免跑、冒、滴、漏、混、串、憋压等情况发生。
第五条 拆软管后应加盲板封死,将软管摆放整齐。
第六条 在操作输油臂前,应确认输油臂中没有任何液体、输油臂的内臂及配重运行范围内无人。
第七条 操作输油臂严格执行工艺规程。
第八条 作业人员在上下船前应确认舷梯放置牢固,舷梯下方挂置防护网,行走时要注意防滑 、防摔、 防碰。
第九条 船岸静电线连接时,待船方人员先将静电线一端与船舶接地点连接好后,码头作业人员方可将岸上静电线开关拨至“开”位置。
第十条 拆除静电线时,码头作业人员必须先将岸上静电线开关拨至“关”位置,待船方拆除后,将静电线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