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驾驶员须经专门训练,经交通监理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执照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
2.开车前严禁饮酒,行车和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3.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4. 汽车在起步出入工厂、车间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号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又路口时应“一慢、二看、三通过”。交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
5. 汽车在厂区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km;进出厂门、车间、库房时建不得超过lOkm;车间、库房内时建不得超过5km。
6.在厂内和车间内行驶,只准走规定的道路,不准从传送带,工程脚手架和低垂的电线下通过。
7.在厂内过铁道时,要减速瞭望,确认无火车通过时,有槽杆放下时要按次序停车,离火车道30m内不准调头、倒车、更不准超车。
8.在用起重设备装卸时,驾驶员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吊装时检查,修理车辆。
9.车辆装戴不得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数量。
10.装载不可解体货物的体积超过规定、装运易燃易爆物品时,须经厂有关部门批准,指派专人押车,按指定的路线,时间要求行驶,并悬挂明星的安全标志。
11. 货车载人时,严禁超过规定人数。
12.装载货物必须均衡平稳,捆扎牢固,车厢侧板,后栏
扳要美好拴牢,货物长度超过后栏板时,不得遭栏号牌、转向灯、尾灯和自动灯。装载散状、橱状或掖态贷物时不得散落、飞扬或漏滴车外。
13.装运炽热货物时,必须使用专用的柴油货车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