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严格执行《常用机械设备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 认真执行《内燃机车安全操作规程》中的有关条款。
第三条 起机前要认真进行全面检查,如:灯光、喇叭、仪表显示等是否正常。排除各风缸、油水分离器、远心集尘器里的积水和杂物。
第四条 起动时一次起动时间不得超过五秒钟,连续起动不得超过四次,两次起动间隔的时间不少于三十秒。冬季冷车起动,要用热水温车,严禁用火烤。
第五条 起动后低速运转升温,不得高速升温,水温达到50℃方可行车。
第六条 出车前必须征得线路值班员的同意,并有专人负责联系,引导和了望。
第七条 注意监视仪表显示是否正常,运行中不得超负荷牵引车辆。
第八条 长时间停运或冬季使用后,应放掉发动机、水箱、水泵、机油散热器里的冷却水。排除自动系统的积水和油污,检查底盘各部有无松动,各齿轮箱有无泄漏。拉上手制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