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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板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4月12日

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

二、工前应认真检查起货设备及吊货工索具,卸下足够的大梁和舱盖板,卸下的大梁和舱盖板必须低于舱舷,并应留出人可安全通过的走道;未开的要扎紧锁牢。堆放二、三层柜的,必须离舱口边沿1m以上。

三、侧稳索固结点要合理、牢靠,指挥手站位要安全,不准坐在船舷或舱口边沿上指挥,不准站在大梁上指挥。当大船舱口或船舷低于1.05m时,指挥手要做好安全防范。

四、喊钩手要坚持喊钩先喊人,人随关行和喊“两面钩”的原则,做到手势清楚,声音响亮。船方起松吊杆时,要招呼甲板、舱内、码头和驳船上作业人员让开,防止吊杆坠落伤人。

五、做到“五了解”。即了解机械的性能;了解货物的重量和货种特点;了解作业人员和甲板周围人员的动向;了解关手或司机的情绪和配合情况;了解吊货工索具是否适当,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六、严格执行“五不吊”。即超负荷不吊;关下及关路有人不吊;关不正不吊;安全网未扣不吊;灯光不明,视线不清不吊。

七、下舱电线和上下船、驳的绳梯要与关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八、随着潮水的涨落和关路的变化,要随时与码头作业人员一起调整安全网。

九、不准开自动舱盖、半自动舱盖和油舱盖。舱底有人不准开关大梁或舱盖。

十、舱深超过2m时,开关小舱盖和大梁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吊大梁时要扣好稳件绳,吊杆应根据大梁位置及时调整;不准在大梁上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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