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
二、根据卷盘状钢材的种类、规格和作业条件,按照安全、货运质量方面的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合理确定作业流程,正确配备作业人员、机械和工具。
三、作业机械、工属具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不准使用安全装置不全或机件失灵的机械。操作机械、使用工属具要遵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程,严禁超负荷作业。
四、使用撬棒时,撬口要吃牢,站位要恰当,防止撬棒滑出撬口或弹出伤人。
五、人在货物上行走,应注意脚下空档,防止踏空,头、手、不准伸进卷钢或盘元的夹档之间。
六、垫放楞木时,要注意货物的滚动趋势,手指不可握在楞木与货物或楞木与承载面之间的部位。垫塞的楞木要符合Q/RGAA68规定。
七、作业区域内的杂物要即时清理,障碍物要事先排除,与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不准在作业区域停留。
八、夜间作业场所的照明亮度要符合JT2021规定。
九、根据气象(风、雨、雾、潮等)变化情况,要及时做好防范工作或按有关规定停止作业。
十、遇到困难作业和特殊规格的卷盘状钢材时,应制定相应的作业实施方案,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进行装卸作业。
十一、装卸载应均衡,保持船体平衡,大船装卸作业中船体横倾不得超过3º。
十二、舱内分段装卸时,断面处应整齐、稳固;低层作业,应边装卸边塞楞木;无机械下舱装卸,一般应逐层作业。
十三、小型货船装载易滚动卷盘状钢材,装载率不宜超过下表规定:
载重量(DW) 货 名 | DW≤90t | 90t<DW≤250t |
装 载 率 | 装 载 率 | |
卷 钢 | 80% | 90% |
盘 元 | 75% | 80% |
实际装载量≤载重量(DW)×装载率 |
十四、货船装载易滚动卷盘状钢材,货舱内不准积水、积液。
十五、船舶装载后,货物间或货物与货舱间有空隙,船方应用木撑或系紧索具固定;小型货船还应及时盖舱,盖油布,以防浪水、雨水进舱。
十六、车辆装载货应不集重、不偏重、不超长、不超宽;卸货要注意被卸车辆承载受力情况,防止车辆倾斜。
十七、装载易滚动卷盘状钢材,货物的滚动趋势应与行车方向一致。货物前后要垫塞牢靠。遇到路面不平,或超长距离运输等情况,还应使用系紧索具固定货物。
十八、平车装载易滚动卷盘状钢材只准1件高,货物前后必须使用楔形楞木塞牢;装载散件、小件应设置八角斗并与平车紧固稳妥,或采用其他围栏办法。
十九、卸载吊运前,捆扎钢丝绳、支撑木架等应逐批拆除,易滚动的卷盘状钢材底部仍要垫塞牢靠。
二十、散乱的盘元、卷钢起吊前必须加以整理、吊运时不可有拖带现象。
二十一、使用钢丝绳、环链吊具应注意:
1、穿套钢丝绳、环链应使用手拉钩;
2、钢丝绳与卷钢内孔边缘锐口处必须使用衬垫物;
3、多件卷钢或盘元起吊,应轴向平行,排列整齐,钢丝绳或环链不可夹在两件卷钢之间;
4、起吊带底座的立式卷钢,两根双扣钢丝绳必须对称地兜套井字型底座木方。
二十二、使用C型吊具,钩体要贴紧卷钢的端面,吊攀要过卷钢纵长的二分之一。
二十三、吊货钩挂好后,应缓速搭紧;货物要垂直吊起,起吊前,作业人员要检查工索具串、套及衬垫情况,确认无疑方可正式吊运。
二十四、起吊要慢,吊运要稳,不悠荡,不碰撞,避免急变速。
二十五、暂停作业时,不准将货物悬吊空中;货物着地打停,吊货索应保持受力状态;继续吊运时,要再检查衬垫和吊索具套、挂情况。
二十六、货物下降离承载面约0.3m处,应作暂停,稳正后,再缓速着落;待作业人员垫塞稳妥,才可松驰吊货索摘钩。
二十七、回升吊索具速度要慢,吊索具未悬空不准加速,防止吊具勾带它物。
二十八、货物不准从车辆驾驶室、驳船艄棚和作业人员等上方吊运。
二十九、吊运卷盘状钢材时,不准在货内夹带木方等杂物。
三十、拖运前,要检查牵引车与平车的连接,要检查平车上货物装载的情况,要观察平车周围人员情况,确认安全稳妥后再鸣号拖行。拖运中,应随时注意平车上装载货物的稳定情况,发现货物移动、偏侧,应及时纠正。
三十一、拖行路线要合理。拖行途中,不准超速拖行。转弯、上下坡、过道口、路口以及不平路面时应缓速慢行,要避免突然制动。
三十二、牵引车不可从吊运货物下面窜行,不可停留在货物吊运线路上。
三十三、平车应停放在起重机吊运范围。牵引车顶推平车移位,应先鸣号再低速慢行,并密切注意稳扶平车牵引拉杆的作业人员动向,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停车。
三十四、卷扬机拖移平车到位,拖移的角度要合理,卷扬机钢丝钩头要挂牢。开机前,要通知周围人员让开;开机时,要与稳扶平车牵引拉杆的人员密切配合;拖到位,钢丝钩头要及时摘除。
三十五、稳扶平车牵引拉杆,要先看清周围环境和人员动向,操作时思想集中,不准用脚代手操作。
三十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叉车不可下舱作业:
1、船舶横倾大于3º;
2、舱内没有叉车回转作业的余地或高度;
3、无法避开货物吊运区域或其它危险区域;
4、舱板无承受载重叉车的能力;
5、作业层舱板没有全部盖满;
6、舱内指挥人员不明确。
三十七、不得叉翻、叉滚货物;货叉的插入深度不小于被叉货物纵长的三分之二。
三十八、起叉小捆盘元、钢带时,被叉物每件都应在货叉内。
三十九、起叉货物要稳妥,不准抽底起叉。
四十、起叉立式卷钢时,要根据井字座木方向的距离对称调整两货叉的开度;起叉时要注意货物在货叉上的稳定情况,防止货物倾倒。
四十一、使用加长货叉套,应根据载荷中心的外移情况,相应降低叉车的起重量。
四十二、叉运时,要避免突然起动和停止;要避免左右货叉受力不均;要避免叉车载荷升高行驶和转弯;重载下坡应倒行。要密切注意周围人员、环境和货物情况,禁止在吊运货物下面叉货;禁止停留在货物吊运线路上。
四十三、易滚动卷盘状钢材不可在坡度大于3°的斜坡上积载,货物的滚动趋势应与斜坡坡度方向垂直。
四十四、货物积载高度不能使积载面受力超过额定负荷量。
四十五、易滚动卷盘状钢材堆垛底层时,应边堆边垫塞楞木。直立卷钢井字底座残缺不平,堆垛时要用木方在底部衬垫平整稳固。
四十六、应先拆后堆的货物,不准拆反桩。
四十七、上下高垛使用的扶梯,不准靠置货物滚动趋势的一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