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操作规程>> 医药行业>>正文

药饼中转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1月14日

1、药饼中转工房必须配专人管理、专人收发。管理员要熟悉各种药物的安全性能和安全常识。亮珠数量应标注清楚。
        2、库存量不准超过设计存药量,库内半成品必须妥善保管,搞好通风防潮、防漏、防盗、防小动物进入库房,库内应保持干净、整洁。
        3、领发时必须单人按规定限量进行,不准2人以上同时领发和超量领发。
        4、当日加工后的剩余药物,当日必须收回中转工房保管。
        5、库房内不得用于贮存不相应的其他物品,严禁进行其它可能引起爆炸的作业。
        6、严禁烟火、使用明火照明、取暖。
        7、堆垛高度应≤1.5m,通途不小于1.2m,堆垛距内墙应留有0.45m通风巷。
        8、温度不超过35℃,相对温度控制在75%以下。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