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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14天就被三氯乙烯毒倒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12月19日

 

  事故经过

  吴志和介绍,他某年3月10日进仪征市聚星精密制管有限公司,被分配到清洗班。3月29日,他开始觉得浑身难受,头晕、恶心。3月30日上午7点下班,到中午时,症状开始加重,身上出现许多小红点,他随即前往村卫生服务中心挂水。3月31日,他到厂询问负责人,是否工作中接触了有毒物质,对方否认。后来病情继续加重,他前往仪征市皮防所治疗,诊断为过敏,服药后有所缓解。

  4月9日,吴志和病情反复,全身发热,次日到仪征人民医院内科问诊,诊断为中毒,当天住院开始排毒治疗,但连续3天病情都没有缓解,医院建议转省人民医院,住院1个月后,病情才得到缓解。

  在省人医住院期间,他曾前往南京市职业病防治中心会诊,结果显示,中毒是三氯乙烯引起。吴志和介绍,他所在的清洗班,几乎每天都会接触到一种他们称为“航空煤油”的东西。

  吴志和说,治疗过程花去4万元左右。在南京治疗期间,由于中毒过深,他全身皮肤布满暗红色皮疹,转氨酶值超过标准数十倍,几度濒临死亡。医生也告诉他,他的命是捡回来的。在他治疗期间,公司从未派人前去看望,当他家人找到单位时,单位说他的病是医院“看错了”,医院应该承担责任,单位拒绝承担费用。

  工作场所有毒物超标

  为讨回公道,吴志和到扬州市疾控中心做职业病诊断,结论是三氯乙烯药疹样皮炎(恢复期)。有关职业接触史一栏有这样的叙述:工作时戴皮手套,无口罩和防护服。同年5月2日,作为诊断的一部分,疾控中心对吴志和所在企业工作场所空气中毒物浓度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三氯乙烯:TWA2254.2毫克/平方米,SETL6000.0毫克/平方米,这两个数值分别超过国家卫生标准限值74倍和99倍。

  工厂表示愿承担责任

  8月3日,记者与仪征市聚星精密制管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王女士取得联系。王女士介绍,吴志和从3月10日上班到生病住院,该厂考勤表显示实际上班天数是14天。对该事件的发展,她不愿发表更多意见。不过她表示,员工上岗前,他们都进行了严格的安全生产培训,吴志和也不例外。厂里要求清洗车间工人戴皮手套和口罩作业。虽然疾控中心已电话通知该公司诊断结果,但他们还未正式收到书面证明。她表示,如果认定的结果确实是中毒,公司绝对负责任。而前期公司未介入吴志和治疗,主要是考虑到其家属情绪比较激动,且有过一些过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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