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职业卫生>> 职业病案例>>正文

入厂不足1个月中毒死亡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2月09日

  2002年5月我区石岩某光学公司1名女工因三氯乙烯职业损害死亡事件

  这名女工入厂不足1个月,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因延误治疗发展到肝昏迷,抢救无效死亡.

  厂方为其支付医药费6.2万元(无买工伤保险)

  赔偿20万元

  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受到行政处罚10万元

  事后用于改善劳动条件3.6万元。

  工厂停用三氯乙烯,改用其它代用品。

  教训:1.试用期未买工伤保险,小钱不出出大钱。

  2.职业中毒患者要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否则会导致严重后果。

  3、要警惕三氯乙烯这个隐形杀手!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