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企业采纳了评价报告中的建议, 进行了整改之后, 重新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 安装“密封源防护专用罩”和探测器防护屏后, 距源容器表面5 cm和100 cm处的最高剂量及平均剂量水平均下降至整改前的1/ 2~1/ 4 , 设备改造后对其工作性能无任何影响。特制的放射源标识信息清晰翔实,警示作用明显。同时, 完善了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规定了放射工作者的管理办法。
案例2 : 某水泥厂于2004 年引进德国的核子秤2 台, 先后投入运行。运行前曾经过放射卫生防护的监测。在第1 台设备安装后进行了辐射场立体分布测量, 针对测量结果, 我们向使用单位和设备制造商说明了防护要点, 并向管理者提出采取防护措施的建议。主要是核子秤的放射源在工作位时,源筒上侧方1 m内辐射剂量水平较高(空气比释动能率> 215μ Gy/ h) ; 此外, 源闸开关指示不清, 警示标识不详。我国现行职业卫生标准《含密封源仪表的卫生防护标准》和IAEA 安全丛书中有关核子计应用指南均将215μ Gy/ h作为控制参考水平。
单位接受建议后, 即着手整改, 进行补救。在第2台安装时, 使用单位与设备商对工作场所进行了防护改造, 将核子秤两侧用固定护栏与周围隔离, 并悬挂了警示标识, 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考虑到生产水泥的环境粉尘较多、腐蚀性强等因素, 将源闸开关等操作部件添加外壳保护, 并加锁固定, 钥匙专人保管, 正前方安装玻璃窗口以便观察。测量结果表明, 在操作位置的剂量率仅为0169 ~0190μ Gy/ h , 在护栏外侧及周围通道剂量率基本达到或接近本底水平。
案例3 : 某市医院引入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装置时, 主管人员对相关的放射防护法规缺乏了解,在机房施工前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直至主体工程建成后, 我们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员前往审查设计图纸和勘察现场时, 估测其主防护墙外泄露辐射剂量水平可能高于5μ Gy/ h , 其屏蔽效果欠佳,在设备尚未安装前, 建议院方采取补救措施。在对加速器能量、现场布局、屏蔽厚度等进行计算核实结果后, 委托建筑质量检测机构对墙体材料进行复核测量的结果表明, 墙体材料密度值(213 kg/ cm3 )远低于设计密度(312 kg/ cm3 ) 。我们针对院方和施工单位提出的几种补救办法进行了论证, 最终建议院方采取在主屏蔽墙外侧加砌墙体的方式, 使墙壁外侧的辐射水平降至1μGy/ h以下(竣工后得到验证,验收监测中实测值最高为013μGy/ h) , 弥补了屏蔽的不足。此外, 还完善了通风措施, 改进了原通风装置效能不能满足室内通风需求的问题。原设计无专用通风设施, 仅采用空调, 每小时换气不足1 次。我们根据同等能量的加速器采用类比法计算, 推算其空气中臭氧浓度最高可达2 ppm , 超过国家有关标准, 而改为3~4 次/ h 通风后, 有害物质浓度能控制在011 ppm 以下, 符合国家标准, 并得以顺利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
3 讨论
以上是放射卫生工作实践中3 个较有代表性的案例, 可见,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不仅是对职业人员的健康监护, 也不限于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和评价, 还包括对职业病危害防护方案、措施、手段的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固然是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的首要手段, 但随着科学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在先期干预缺位或历史遗留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时, 指导、协助用人单位有效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也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手段。换而言之,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职责和工作方法不能仅限于“(预) 防”、还应着手于“治(理) ”, 这与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是一致的。
我国职业卫生建设刚刚从行政管理纳入法制化的道路, 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职业卫生工作也应该尽快调整以适应新形势下发展的要求。作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部门, 在为企业进行技术服务的同时, 与之密切合作, 共同建立起互助、高效的“伙伴式”职业卫生服务支持系统, 也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走向市场化、成熟化的必经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