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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二氧化氮急性中毒的调查报告

作者:简必安 戴清全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12月04日

    2003年8月18日南靖县某台资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工人,因清理腌菜池引起二氧化氮(NO2)急性中毒事故。共有6名工人中毒,其中1名男性、5名女性。年龄18~36岁,平均年龄24岁。现将中毒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1 中毒经过

    2003年8月18日17时,南靖县某台资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原料处理车间10名工人开始清理公司用于腌渍青长豆的腌菜池及周围环境卫生,先是卢某和李某下去清理池底,30 min后蔡某下去帮忙。在清理废弃物时,蔡某闻到一股好似烂青豆的气味,约20 min便感觉头晕、恶心、呕吐、四肢乏力、呼吸困难,随即昏倒。此时在池面上的车间主任吴某发现情况,认为天气炎热,蔡某中暑了,就下去救人,到池底转身发现另一角落的卢某、李某也倒在池底。吴某随即呼叫池面上的工人拿绳子来拉人,与此同时自己感到头晕、恶心、乏力。池面上的2名年青女工见状,立即下去帮忙救人,在池底也闻到烂菜豆味,并出现吴某的症状。最后,在公司工人的积极抢救下,6名下池工人及时送往距离4 km的县医院抢救。蔡某、李某于第2天出院,卢某转送市级医院抢救,第3天痊愈出院。

    2 现场职业卫生调查

    发生中毒的腌菜池呈长方形,池底低于地面2 m。池长3 m、宽2 m、深2.2 m、体积13.2 m3。池面上有铁架支撑,呈三角形,顶棚用铁皮防雨,池面通风良好,池底静风。

    中毒事故后第2天上午8时(现场未破坏),经漳州市卫生防疫站劳动卫生科对池底空气采样测定,采用气相色谱仪检测,结果硫化氢<1.6 mg/m3,氰化氢<0.04 mg/m3,二氧化硫3.2mg/m3,上述3项指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GBZ 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的要求,二氧化氮平均浓度8.0mg/m3,超过《限值》0.6倍。提示本起急性中毒以二氧化氮中毒为主。

    3 中毒事故分析

    本次工人发生中毒是在清理腌渍剩余腐烂菜豆约50 kg,且南方处于高温天气,池底产生有害气体导致工人急性中毒。

    公司领导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从未给员工讲过职业安全卫生知识课,认为企业本身对食品生产要求严格,不会发生职业中毒。

    公司员工缺乏职业卫生知识,在下池底抢救的3名工人无戴任何防毒口罩或其他应急措施,此外,车间主任吴某认为池底工人昏倒属于中暑,提示车间领导无职业中毒知识,导致参加下池抢救的工人也发生轻度中毒。

    政府职能部门监督不到位,对台资食品企业只重视食品卫生质量的监督,从未提醒该公司应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申报。

    4 对策

    政府应加职业卫生的领导工作,积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政府职能部门互相配合,各施其职,从企业登记就应了解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隐患,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强化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摸底调查,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申报制度。

    对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设立警示标志,配齐相应的防护设施,减少职业危害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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