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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分类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10月13日

  一、伤亡事故的分类
  1.按照伤害程度分类
  (1)轻伤:指损失1个工作日至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工日;
  (3)死亡:指损失工作日超过6000工日,这是根据我国职工的平均退休年龄和平均计算出来的。
  2.按事故后果严重程度分类
  (1)轻伤事故:同上
  (2)重伤事故:同上
  (3)死亡事故:一次事故中死亡职工1~2人的事故。
  (4)重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5)特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6)特别重大伤亡事故:铁路、水运、矿山、水利、电力事故造成一次死亡五十人及其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元及其以上的;公路和其他发生一次死亡三十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五百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
  3.按事故类别分类:20类
  4.按受伤性质分类:常见的有:电伤、挫伤、割伤、擦伤、刺伤、撕脱伤、扭伤、倒塌压埋伤、冲击伤等。  

  二、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分级
  (1)一级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2)二有重大事故: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不满足300万元。
  (3)三级重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重伤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
  (4)四级重大事故,死亡2人以下;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满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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