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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呼吸性粉尘及其综合控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11月23日

  4 尘肺的医学预防

   (1)确定接尘人员的安全工龄。医学预防的长远目标是,通过各种研究手段确定不同接尘人员从接尘到发生尘肺的过程,最终确定接尘工作的安全年限。这样接尘人员可在发生尘肺前调离接尘岗位,防止尘肺发生。

   (2)健康监护。通过对接尘人员的各种检查和分析,掌握职工的健康状况,及早发现尘肺征象,以便采取预防措施,控制病情的发展。

   (3)加强对职工进行尘肺的宣传教育。对新参加接尘工作的职工要进行工作前教育,对已参加接尘工作的职工要定期反复教育。由于职工对粉尘及尘肺的危害认识不足,对各种防尘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具不能认真使用,往往为了方便而带尘作业。因此,宣传教育工作,对尘肺的预防具有重要意义和现实作用。

   (4)药物预防。近年来,在药物防治尘的研究中发现,克矽平等药物用于预防矽肺比治疗矽肺效果明显。这类药物可能具有降低粉尘的致病作用,或者有促进吸入肺泡内粉尘排除的作用。定期向粉尘接触人员发放该类药物,有一定的预防和延缓发病的作用。

  5 防尘管理

   防尘管理是煤矿综合防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使各种防尘设备和设施保持正常运行的使用,各种技术措施取得最佳效果的重要保证。

   当前,我国煤炭行业尘肺病发病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管理工作不到位,甚至有严重失控倾向。致使几十年建立起来的完整的尘肺病防治体系被冲击或打破,行之有效的一系列综合防尘措施被遗弃,防尘设施、设备老化和失修不能正常使用。针对这种现状防尘管理工作,必须进一步强化和改革。

   (1)建立定期检查、整治制度。根据我国煤炭行业防尘工作的现状,需要进行长时间、多次反复整治才能走上正轨达到标准。为对企业进行督促,建立例行的制度。制度由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职能部门制定,检查由上级职能部门组织进行。

   (2)制定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煤矿防尘工作处罚办法。对不采取防尘措施、防尘措施不得力、在粉尘危害严重的条件下作业的企业和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与经济上和行政上的处罚。使企业的防尘工作受到监督,并形成一定压力。

   (3)将呼吸性粉尘作为法定指标纳入煤矿的测尘和防尘管理中。呼吸性粉尘在尘肺病预防中是一个重要指标,目前大多数煤矿一般都不测定,甚至根本没有测定仪器。今后应明确在测尘工作中呼吸性粉尘的指标,并配备足够的测定仪器。

   (4)改革防尘管理方式,建立新的管理模式。目前,煤矿的防尘管理主要由通风安全部门负责,其工作重点是防止煤尘爆炸。煤矿的医疗卫生部门只负责尘肺病的管理而不参加防尘管理。该管理方式不仅不利于整体防尘工作,也不利于尘肺病的预防。今后防尘管理应将防止煤尘爆炸和预防尘肺病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对粉尘工程性防御与医学性预防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6 结论

   (1)呼吸性粉尘具有沉降速度慢、扩散系数大,肉眼不可见并能吸入人体肺泡区等特点。人体长期吸入呼吸性粉尘,可在肺泡区产生粉尘沉积,随着沉积时间和沉积量的逐增,可产生肺部病变而造成尘肺病。尘肺病目前尚无法根治,但完全可以预防。

   (2)综合防尘措施对降低煤矿井下各种作业环境的粉尘均有较好效果,但某些技术措施尚不能有效地降低呼吸性粉尘。在这种情况下需采取提高呼吸性粉尘降尘效果的强化措施,同时要加强矿工的个体防护。

   (3)确定接尘人员的安全工龄,在尘肺病预防中有重要意义。有关部门应积极组织研究,并及早取得成果。

   (4)实行防止煤尘爆炸和预防尘肺病一体化管理,建立对粉尘工程性防御与医学性预防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此举十分必要而且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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