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监督是指国家卫生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受委托组织,依据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职业卫生管理相对人实施监督,掌握和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并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的具体卫生行政行为。
一、职业卫生监督的概念
含义:1、执法主体是卫生行政部门;2、依据是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3、目的是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及其相关合法权益;4、相对人包括用人单位(下面再讲)及其主管人员和其他负责人员、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及其主管人员、医务人员。
二、职业卫生监督的特征
(一)特殊目的性
(二)综合学科性
(三)操作技术性
(四)部门协调性
三、职业卫生监督的作用
(一)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二)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三)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部分 职业卫生监督的法律体系
一、法律
《职业病防治法》是职业卫生监督的基本法律依据,是制定、执行其他职业卫生法规、规章的基础
(一)几个概念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为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10大类、115种
(一)几个概念
2、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为10大类104种
3、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二)职业病防治法立法目的
1、目的
2、立法的指导思想
①明确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权利义务关系;
②实行法制化管理:依法监管、制定规划、组织实施、建立社会保障;
③处理好三类法律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政府与相对人(用人单位、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与用人单位;
④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
(三)职业病防治的工作方针
1、预防为主
2、防治结合
(四)职业病防治的工作原则
1、分类管理
2、综合治理
(五)职业病防治的工作原理
一级预防:病因预防(群体),预防、消除危害源头,对建设项目的监管;
二级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控制(群体),工作场所定期职业危害评价,健康监护制度。
三级预防:控制疾病恶化,挽救残存功能(个体),提高生存质量。包括职业病人的治疗与康复,保障职业病人的权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