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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职业卫生监督执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3月09日

  (六)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制度和措施

  1、前期预防:从“源头”实施管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

  2、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3、职业病的诊断管理制度

  4、职业病诊断争议处理

  5、对职业病病人的治疗与保障措施

  (七)职业病防治的责任追究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职业卫生服务机构

  •相关责任人

  •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

  二、行政法规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三、行政规章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等十多部部颁规章

  四、职业卫生标准

  《工作场所作业条件卫生标准》、《职业接触限值标准》、《职业照射放射防护标准》 、《职业病诊断标准》等

  五、卫生部的行政解释

  第三部分  职业卫生监督的主要职责与内容

  一、卫生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

  1、拟订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

  2、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查处违法行为;

  3、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审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工作;

  4、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二、卫生部门负责的职业卫生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

  1、工作场所应当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2、建设项目的监管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规定

  根据建设项目的审批部门,建设项目的性质、投资规模,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实行分级管理。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审核/备案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

  •职业病危害轻微

  •职业病危害一般

  •职业病危害严重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资质认证,取得资质后方可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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