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化合物、铅混合物制造:
1. 从事铅、铅混存物之融熔、铸造及烘烧之室内作业场所,应设置局部排气装置。
2. 非以湿事作业方式从事铅、铅混存物之研磨混合筛选之室内作业场所,应设置密闭设备或局部排气装置。
3. 铅或铅合金之融熔或铸造作业,而该熔炉或坩锅之总容量未满 50 公斤,得免设集尘装置。
4. 铅作业之特殊健康检查应每年实施一次并应将记录保存 10 年。
换气装置( 局部排气)
1. 有害物质在到达作业者呼吸带前被排除。
2. 须排出及补充之空气量较小。
3. 排除含有害物之空气体积较小。
4. 作业场所之设备较不易受到污染、腐蚀损坏。
5. 抽排气速度较大,较不易受风速及导入空气设计不良之影响。
6. 铅作业所使用局部排气装置时,其气罩外侧的铅浓度应在每立方公尺 0.1 mg。且排气机应在空气清静装置之后。
铅健康危害预防对策
1. 改善铅作业环境:须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设备,例如:密闭装置、局部排气设备,维持厂房的整洁,以及维持休息室和办公室的整洁,并与铅作业区隔离。
2. 公告预防发生铅中毒之注意事项。
3. 加强铅作业劳工安全卫生教育,并对劳工进行面对面的教育倡导,辅导劳工遵守以下事项。
a. 作业时应正确使用口罩。
b. 作业后应确实洗手。
c. 定期健康检查与追踪治疗。
d. 高血铅劳工应避免接触高铅暴露环境。
4. 使用正确的个人防护具 ( 例如:防尘口罩、防护手套与防护衣帽 ) 给劳工佩戴,避免劳工铅暴露。
5. 规划特殊体格检查与健康检查策略:对于铅作业劳工应每年定期实施一次血中铅检查。
6. 控制作业环境中铅浓度在管制值以下,并使劳工血中铅浓度不超过监视值:我国目前规范之空气中容许浓度为 0.1 mg/m3,而童工、女工之容许浓度为 0.05 mg/m3,铅作业场所应定期实施作业环境测定。血中铅监视值,我国依据血铅值常态分配推估与权衡现行之管制容量,设定男性 40 μg/dL 与女性 30μg/dL 为高血铅值。配合政府单位的辅导,对于血铅值偏高的劳工,应调整其作业型态与改善环境,严重的话,则应调离该作业现场,以预防劳工铅中毒。
7. 雇主对铅作业劳工应依其工作性质施以劳工安全卫生在职教育训练,其时数每二年至少三小时,此项在职教育训练得由事业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