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作业区域地面状况
(1) 地面平整,无障碍物和绊脚物,坑、壕、池应设置盖板或护栏。
(2) 地面无积水、积油或垃圾杂物。
(3) 脚踏板应完好,牢固且防滑。
4、 车间采光
(1) 生产作业点、工作台面和安全通道普通采光照度符合标准。
(2) 照明灯具完好率达100%,灯具悬挂高度符合要求,移动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
5、 车间消防设施
(1) 按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2) 消防通道畅通,无封死和堵塞现象。
(3) 消防器材和防火部位均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
6、 设备(施)布局合理
(1) 设备(施)与墙、柱及设备(施)之间应有足够的间距。
(2) 各种操作部位、观察部位应符合人机工程的距离要求。
7、 职业危害作业点治理率为100%
(1) 有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点,要采用通风、除尘、净化、屏蔽、吸附、过滤等措施,以降低和消除危害。
(2) 采用无毒或低毒材料或工艺,使职业危害因素产生或强度明显降低。
(3) 改造生产设备或工具,以降低危害因素产生。
三、 仓库
1、 仓库通道
(1) 车行道、人行道宽度应符合标准。
(2) 路面平整、无绊脚物,无积水积油。
(3) 占道率小5%。
2、 仓库采光
(1) 作业点和通道采光符合标准。
(2) 照明灯具完好率达100%:
1) 在有易燃物的地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在危化仓库内要用防爆灯具。
2) 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织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3) 库房内不准采用移动式照明灯具,配电线路要按规定设置,每个库房的开关箱应单独设在门外。
(3) 仓库消防设施应符合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