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职业卫生>> 职业卫生管理>>正文

有害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7月12日

 一、基本要求

  1.从事有毒物危害作业的工人要定期进行体检;

  2.对可能存在毒物危害的现场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

  3.患有皮肤病、眼结膜病、外伤及有过敏反应者,不得从事有毒物危害的作业;

  4.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加强个人防护;

  5.不得在有毒物危害作业的场所内吸烟、吃食物,饭前班后必须洗手、漱口;

  6.注意劳逸结合,应避免疲劳作业、带病作业以及其他因作业者的身体条件不行、可能危害其健康或受伤害的作业;

  7.搞好工地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8.作业场所应通风良好,可采用自然通风和局部机械通风;

  9.凡有职业性接触毒物的作业场所,必须采取措施限制毒物浓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10.有害作业场所,每天应搞好场内清洁卫生;

  11.当作业场所有害毒物的浓度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上级处理。

  二、油漆涂料作业卫生防护措施

  1.油漆配料应有较好的自然通风条件并减少连续工作时间;

  2.喷漆应采用密闭喷漆间。在较小的喷漆室内进行小件喷漆,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3.施工现场必须通风良好。在通风不良的车间、地下室、管道和容器内进行油漆、涂料作业时,应根据场地大小设置抽风机排除有害气体,防止急性中毒;

  4.在地下室、池槽、管道和容器内进行有害或刺激性较大的涂料作业时,除应使用防护用品外,还应采取人员轮换间歇、通风换气等措施;

  5.以无毒、低毒防锈漆代替含铅的红丹防锈漆,必须使用红丹防锈漆时,宜采用刷涂方式,并加强通风和防护措施。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