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12 汽油的理化性质及危险危害特性 SeD天然气(煤层气)与管道网
标识 | 中文名:天然汽油 | 英文名:Natural gasoline | ||
分子式:主要成分为C4~C12烷烃 | CAS号:8006-61-9 | |||
危规号:UN No.1208 | ||||
理化性质 | 性状:无色至淡黄色易流动液体 | |||
溶解性:不溶于水,易溶于苯、二硫化碳、醇,可混溶于脂肪 | ||||
熔点/℃:<-60 | 沸程/℃:40~200 | 相对密度(水=1):0.64~0.7l | ||
临界温度/℃: | 临界压力/MPa: | 蒸气密度(空气=1):3.O~4.0 | ||
燃烧热/(kJ/kg):41.65×103 | 最小点火能/(mJ): | 蒸气压/(kPa):1号74~200;2号夏<74,冬<88 | ||
燃烧爆炸危险性 | 燃烧性:易燃液体 | 燃烧分解产物:CO、CO2、水蒸气 | ||
闪点/℃:-43 | 聚合危害:不聚合 | |||
爆炸极限/(体积%):0.76~7.6 | 稳定性:稳定 | |||
自燃温度/℃:415~530 | 禁忌物:可燃物、有机物、氧化剂 | |||
危险特性: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强氧化剂可引起火灾爆炸。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处,遇明火会引着并回燃。若受高热,容器内压增大,可开裂和爆炸 | ||||
消防措施:用干粉、泡沫、二氧化碳、1211灭火剂、沙土灭火。用水灭火无效 | ||||
毒性 | 接触限值:溶剂汽油:PC-TWA①:300mg/m3;PC-STEL②:450mg/m3 | |||
对人体危害 | 麻醉性毒物,主要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高浓度时引起呼吸中枢麻痹。轻度中毒症状有头痛、头晕、短暂意识障碍、四肢无力、恶心、呕吐、易激动、步态不稳、共济失调等。重度中毒症状有中毒性脑病,少数患者发生脑水肿,甚至引起突然意识丧失、反射性呼吸停止和化学性肺炎,部分患者出现中毒性精神病症状,严重时可出现类似急性中毒症状。直接吸入呼吸道时,可导致吸入性肺炎 | |||
急救 | ①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着,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②眼睛接触:立即翻开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1Omin或用2%碳酸氢钠溶液冲洗并涂敷硼酸眼膏。就医。③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暖并休息。呼吸困难时应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④食入:误服者立即漱口,饮牛奶或植物油,洗胃并灌肠,就医 | |||
防护 | 工程防护: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 |||
泄漏处理 | 首先切断一切火源。应急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将溢漏液收集到有盖容器中,用沙子或惰性吸收剂(例如活性炭)吸收残液并转移到安全场所。对污染地面进行通风,蒸发残余液体并排除蒸气,要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或环境。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 |||
储运 | 包装标志:易燃液体。产品包装方法:(Ⅱ)类,铁桶或散装 |
① PC-TWA指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② PC-STEL指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③ 比50指由动物实验得出的呼吸道吸入半致死量。
汽油不仅是易燃、易爆物质,而且汽油蒸气对人体有毒害作用。汽油蒸气的职业危害主要来自所含的芳香烃及不饱和烃的毒性。虽然天然汽油中不含烯烃,芳香烃含量较少,其他理化性质也与原油加工得到的汽油有所差别,但其毒性同样不容忽视。汽油为麻醉性毒物,对皮肤、黏膜有刺激性。大量吸入汽油蒸气会引起麻醉症状,出现兴奋、酒醉样,步态不稳并有恶心、呕吐等,如吸入大量高浓度的汽油蒸气会很快出现昏迷。长期吸入汽油蒸气可出现头晕、头痛、失眠、乏力、记忆力减退、易兴奋。有的出现癔病样发作,也称“汽油性癔症”。皮肤长期接触汽油,会出现干燥、皲裂、角化性皮炎等。
2. 天然气凝液生产和检修安全要求
在《天然气凝液安全规范》(SY/T 5719—2006)中对天然气凝液生产厂(站)或装置的设计、生产、检修、储运、使用等都有明确的安全要求,现将生产和检修时有关安全要求介绍如下。
(1) 生产
天然气凝液生产装置不应出现跑、冒、滴、漏现象。空气不应进入负压运行的塔、器和管线内。
按照《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使用规范》(SY 6503)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和调校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确保准确报警。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不应超温、超压。
应定期:①对各类阀门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阀门严密。不渗不漏,开关灵活;②对仪器、仪表进行监控和维护,确保装置自控、显示系统准确可靠;③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
装置加热系统应严格执行点火程序,并严格控制燃气(油)压力、空气量及被加热介质的温度。
天然气凝液不应排入污水系统中。生产过程中应该对放水点进行检查。对天然气凝液管线易冻部位应伴热保温,装置内天然气凝液因含水冻堵管线时,不应采用明火烘烤。处于寒冷地区的生产装置冬季停工时,冷却水系统应并采取防冻措施。
应控制空气冷却器的气体出VI温度,避免生成水合物和冰堵塞空气冷却器管程。
仪表风系统温度应控制在水露点以上。
(2) 检修
检修时应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检修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检修方案,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检修人员在进入压力容器内工作前,使用单位应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 7001)的要求,做好设备内部清理和置换,达到要求后方可进入。
装置停车、置换后,应按检修方案所制定的盲板图加装盲板。盲板应由专人装卸,并做好记录。
容器中硫化亚铁应按照有关要求清除干净,并及时移到装置区外指定地点处理。
装置中凝液不应就地排放。
其他有关天然气凝液储运和用户使用安全要求见《天然气凝液安全规范》(SY/T 5719—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