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项目部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职业病的处理和享受待遇
得了职业病后,要进行报告和认定,并获得相应赔偿。具体程序如下:
(1)劳动者因工患职业病,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进行工伤事故报告,或者经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进行职业病报告;
(2)按照规定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3)劳动行政部门确认报告后,给予劳动者相关赔偿;
(4)如果劳动者发现瞒报、漏报职业病,就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请求帮助。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请律师,上法院起诉;
(5)如果劳动者对赔偿结果不满意,也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有权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
(1)医疗费:因患职业病进行诊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因工出差伙食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
(3)康复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4)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普及型辅助器具标准支付;
(5)停工留薪期的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6)生活护理补助费:经评伤残并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鉴定为十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当于6个月至24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8)伤残津贴:经鉴定为四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规定享受相当于本人工资75%至90%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9)死亡补助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支付;
(10)丧葬补助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支付;
(11)供养亲属抚恤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对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抚恤金;对其配偶每月按照统筹地区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对其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每人每月按照统筹地区行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发给;
(12)国家规定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安全防护用具、设备清单
类别 | 名称 | 数量 |
手部 | 棉线工作手套 | 200 |
头部 | 头戴式面屏支架 | 2 |
电焊面屏 | 5 | |
面屏支架 | 5 | |
电焊面罩 | 5 | |
安全帽 | 30 | |
耳部 | 耳塞 | 5 |
耳罩 | 5 | |
脚部 | 防静电靴 | 5 |
防砸防化靴 | 50 | |
身体 | EVA绝缘衣 | 5 |
EVA绝缘裤 | 5 | |
工作服 | 30 | |
工作裤 | 30 | |
呼吸 | 碗型口罩 | 50 |
折叠活性炭口罩 | 10 | |
防坠落装置 | 安全钩 | 200 |
全身式安全带 | 100 | |
工作定位带 | 100 | |
双头缓冲带 | 50 | |
定位绳 | 100 | |
三脚架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