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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安全防护用具、设备清单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11月30日

  20、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项目部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职业病的处理和享受待遇

  得了职业病后,要进行报告和认定,并获得相应赔偿。具体程序如下:

  (1)劳动者因工患职业病,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进行工伤事故报告,或者经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进行职业病报告;

  (2)按照规定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3)劳动行政部门确认报告后,给予劳动者相关赔偿;

  (4)如果劳动者发现瞒报、漏报职业病,就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请求帮助。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请律师,上法院起诉;

  (5)如果劳动者对赔偿结果不满意,也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有权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

  (1)医疗费:因患职业病进行诊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因工出差伙食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

  (3)康复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4)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普及型辅助器具标准支付;

  (5)停工留薪期的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6)生活护理补助费:经评伤残并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鉴定为十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当于6个月至24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8)伤残津贴:经鉴定为四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规定享受相当于本人工资75%至90%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9)死亡补助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支付;

  (10)丧葬补助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支付;

  (11)供养亲属抚恤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对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抚恤金;对其配偶每月按照统筹地区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对其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每人每月按照统筹地区行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发给;

  (12)国家规定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安全防护用具、设备清单

类别

名称

数量

手部

棉线工作手套

200

头部

头戴式面屏支架

2

电焊面屏

5

面屏支架

5

电焊面罩

5

安全帽

30

耳部

耳塞

5

耳罩

5

脚部

防静电靴

5

防砸防化靴

50

身体

EVA绝缘衣

5

EVA绝缘裤

5

工作服

30

工作裤

30

呼吸

碗型口罩

50

折叠活性炭口罩

10

防坠落装置

安全钩

200

全身式安全带

100

工作定位带

100

双头缓冲带

50

定位绳

100

三脚架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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