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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职业危害防治中应履行哪些义务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12月01日

  八、实行四个配备

  1、配备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2、配备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配备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目的是消除或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如通风、排毒、除尘、屏蔽、隔离等设施的配备。如何配备,应当根据工作场所的职业危害情况确定,可以单独配备,也可以综合配备。如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较低,工人密度小,则可采用自然通风设施;如工作场所可能产生较高浓度的粉尘,则采取系统的机械通风和除尘设施;如工作场所存在强度较高的放射线,则应采取防护屏蔽和隔离措施等。总之通过配备防护措施,降低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的浓度或强度,使之符合国家标准,从而达到保护劳动者健康的目的。

  3、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个人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个人随身穿(配)戴的防护用品。虽然工作场所配备了防护设施,但仍不能百分之百地保证劳动者健康不受影响和损害,所以仍应为劳动者配备个人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免受伤害的第一防线也是最后一道防线,所以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非常重要,这一点应该引起企业重视。一般而言,个人防护用品可分为防护帽(高空作业、搬用作业)、防护服、呼吸防护器、防护口(面)罩(喷漆作业、打磨作业)、护耳器(防护耳塞(噪声作业))、防护眼镜(电焊作业)、皮肤防护用品等七大类。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必须符合要求,并且要经常维护保养,例如耳罩、口罩、面具用后应用肥皂清水洗净,并用药液消毒,晾干;过滤式呼吸防护器的滤料要按时更换,药罐不用时应将通路封塞;防止污染的工作服用后集中处理清洗。

  4、配备应急救援设施;

  用人单位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指有毒有害气体、毒物、强腐蚀物质、刺激性物质、射线等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急性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即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备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洗眼器、喷淋装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九、落实五项制度

  1、落实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是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结合用人单位的实际,以用人单位名义颁发的有关职业健康的规范性文件。一般包括: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或组织职责、职业健康目标管理和责任制、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职业病人诊疗制度、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制度、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职业健康检查与奖惩制度、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2、落实职业危害告知制度。包括五个方面。

  (1)合同告知: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

  从业人员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从业人员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2)公告栏告知: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告知: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4)培训告知: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

  (5)健康监护告知: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不得隐瞒。

  3、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4、落实职业危害检测评价制度

  5、落实职业危害报告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对遭受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及时组织救治,并承担所需费用。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职业危害事故。

  十、其他应履行的法定义务

  1、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2、履行对未成年工、妇女等特殊从业人员的特殊保护义务;及时对职业病患者或疑似职业病人进行诊断、救治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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