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体制,落实职业安全卫生的硬性措施。
(一)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以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为依托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制定科学规范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体系(总厂、分厂、车间、班组和岗位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培训。
(二)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安全卫生的技术措施、设置有效设备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工作场所安全设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以及事故状态下的应急救援设施(对不同生产经营单位规模、危险等级,配置明确的应急救援设施)。
(三)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职业安全卫生事故,依法追究责任者法律责任,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上述措施。
(四)严格执行行政审批标准,将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拒之门外。
(五)充分发挥行政处罚的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作用,加强对未经依法审批的非法生产经营单位打击力度,为生产经营单位公平竞争创造条件,增强有关单位遵守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主动性。
五、以整合安科(所)院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源,提高职业安全卫生服务质量为目的,加强职业安全卫生社会中介组织监管和引导。
六、加快职业安全卫生复合管理人才的造就进程,为做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提供人力支持。
(一)调整国家高等院校的知识教育结构,为培养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复合人才提供教育保证。
(二)将职业卫生知识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做为职业安全卫生注册工程师考试大纲的内容,鼓励职业安全卫生监管监察人员自学成材。
七、加强职业安全卫生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和执法装备建设,提高职业安全卫生监管监察部门执行力。
(一)编制职业安全卫生监管监察人员学习教材(法理学知识、行政管理知识、职业安全卫生专业知识和职业安全卫生法律体系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释义),并在网上公布。
(二)在职业安全卫生监管监察系统实施行政级别管理和专业技术职称管理的双重管理机制,增强职业安全卫生监管检察人员提高职业安全卫生执法业务素质的积极性。
(三)选派一些年富力强的业务骨干到高等院校进修学习,增加职业安全卫生监管监察队伍知识传播点。
(四)加强职业安全卫生监管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增强职业安全卫生监管检察人员提高执法素质的外动力。
(五)加强职业安全卫生监管监察装备建设,尽快取得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检测和鉴定资质,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执法的技术条件。
八、加强职业安全卫生监管监察体系建设。
吸收学习有关省、市委托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经验,积极探索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双重管理机制,明确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职业安全卫生监管职责。
九、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考核、指导力度,努力形成职业安全卫生监管监察全国一盘棋的新格局。
市场经济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是需要法律调整的经济。由于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制建设明显的落后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速度,造成一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在职业卫生和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致使安全生产隐患递增迅速,职业危害形势严峻。国家应当总结安全生产百日督察的成功经验,加强对下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考核、指导,消除地方保护主义给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带来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