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逃生型呼吸防护用品只能用于从危险环境中离开,不能用于进入。
6.携气式呼吸防护用品(SCBA)只限于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使用。
7.供气式的供气管接头不得与现场其它非呼吸性气体导管接头通用,气源应无污染,不缺氧。
8.在IDLH环境作业,应尽可能由2人同时进入,并配备安全带和救生索,在IDLH区域外,应至少留1人与进入人员保持有效联系,并应配备救生和急救设备。
9.在低温环境下,全面罩镜片应具有防雾和放霜功能,隔绝式使用的气源应干燥,使用SCBA的人员应了解在低温操作下的注意事项。
10.任何适合,当闻到有害物味道,或感觉刺激性,有呼吸困难、头晕、恶心等任何人体不适时,应立即离开污染区域,检查呼吸防护用品,只有在维修并更换所有失效部件后,才能继续使用。
11.不得改装呼吸防护用品,在未得到生产者的认可下,不得将不同品牌的部件拼装和组合使用。
12.应对使用呼吸防护用品人员进行定期体检,评价呼吸防护的效果及其使用呼吸防护用品的能力。
12.应对使用过程进行必要的监督,确保正确使用。
二、呼吸防护用品的维护
任何呼吸防护用品的使用寿命都是有限的。良好的维护,不仅保证使用安全,还可确保达到、甚至延长预期使用寿命,降低生产成本。维护通常包括检查保养、清洗消毒和储存几个环节。
产品越复杂,需要的维护也越复杂。应有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对SCBA做设备维护,对电动送风过滤式,电池的充电环节往往是影响系统使用寿命的关键,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操作,对于其它呼吸防护用品,原则上应在每次使用后进行是当地维护。
1.应在使用呼吸防护用品之前明确维护的责任,并对维护方法提供培训。
2.在每次使用后检查防护用品的所有部件,发现破损、部件丢失或老化现象,及时更换失效部件;不允许自行重新装填滤毒罐或滤毒盒内的活性炭,这无法保证防护功能,与无证加工毫无二致;不允许采取任何方法自行延长已经失效的过滤元件的使用寿命,不允许用水清洗过滤元件。
3.每次使用后,因清洗面罩,必要时应消毒,对于面罩、头带等部件,使用中接触、沾染的有害物,使用者出汗分泌的油脂等,都能是材料老化,不作清洗必然缩短使用寿命,并造成卫生问题。应根据使用说明书做清洗和消毒。不应用有机溶剂(如丙酮、油漆稀料)清洗沾有油漆的面罩和镜片,含有羊毛脂的清洗液和擦拭纸不能用于清洗消毒,这些都能使面罩老化。
4.应在无污染、干燥、常温、无阳光直射的环境存放呼吸防护样品,不经常使用时,应在密封袋内储存,防毒过滤元件不应敞口储存。
5.所有紧急情况下使用的呼吸防护用品,如抢险使用的SCBA和逃生器等,应时刻保持待用状态,放在适宜储存、便于管理、取用方便的地方,不得随意变更存放地点。
6.应监督和检查维护作业,确保正确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