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职业卫生>> 个体防护>>正文

个人安全防护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27日

 正确配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及用具,是保证劳动者和公民安全健康的一种强制性防护措施。

  进入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检修现场、交叉作业场所、高空或附近可能有坠落物现场的一切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带并落实安全可靠的防坠落措施。

  在有噪声的生产场所要配备护耳器或戴防噪声耳塞;在茬光、弧光、辐射热、火花飞溅的生产场昕,要佩戴防护面具、帽盔或防护镜:

  接触有毒有害气体或粉尘等环境的场昕,要佩戴防尘防毒口罩、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

  焊工、电工要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

  在易燃易爆或易产生静电岗位,严禁穿化纤工作服;严禁携带任何火种或可能产生电气火花的工具,关闭手机、BP机等。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