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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粉尘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分析

作者:徐俊锋 李双利 田智深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2月18日

   一、基本概况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地处欠发达地区,随着深圳经济的高速发展,部分工艺落后、危险性较大的企业转移到公明街道。这些企业有的设备简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落后,而从业人员对存在的危险类型、危害程度知之甚少,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极大。

   2012年11月20日,松岗某公司发生铝粉尘爆炸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和极坏的影响。公明街道办事处领导及时分析了辖区粉尘企业的情况,特别是铝镁金属可燃爆粉尘企业比重大,存在事故隐患比较多,在血的教训面前,领导作出进行专项整治的决定。

   2014年初,粉尘企业管理回潮,安全形势又呈现严峻的局面,公明办事处再次组织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检查不久,传来震撼全国的“8.2昆山中荣铝粉尘爆炸事件”消息,更说明粉尘专项整治工作非常必要和及时。

   二、第一阶段

   公明街道办按照粉尘作业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技术数据等,将要求分拆为基本情况、企业管理、现场管理、工艺设备、电气设备、通风除尘、消防安全、作业场所、个人防护、应急管理若干小的标准,制定粉尘专项检查表,并依规排查了粉尘企业188家,其中存在问题归纳为三个方面:

   1、设备及工艺存在安全缺陷

   1)工艺设计不周密,造成打磨工作量增加;

   2)设备缺陷,加工精度不够,造成打磨工作量增加; 

   3)工艺技术控制不好,现场质量控制缺陷;

   4)安全防护措施缺陷:报警装置缺少、防爆措施不落实、泄压口达不到要求、通风存在死角、除尘效率不高,未定期清理危险粉尘、电气系统不防爆等。

   2、安全管理制度没有或虚设

   1)企业缺少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未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缺少针对粉尘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4)粉尘作业现场管理不到位;

   5)劳动者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时有发生;

   6)员工 不到位,劳动者不懂得生产中的职业危害与粉尘事故危险性;

   7)粉尘作业现场的警示宣传材料少见。

   3、事故应急管理缺陷

   1)未按国家标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现有的预案,基本的危险源分析不足,缺少最需要的处置预案,劳动者不清楚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要求;

   3)应急演练活动被动,效果不明显;

   4)劳动者防护用品使用存在不规范;

   5)应急用品:现场消防设施、应急疏散通道、报警装置、通信设施、应急药品等配备不足。

   三、第二阶段

   对178家粉尘企业的复查中,安全中介公司指导整改率100%、对企业安全培训率100%、指导事故逃生应急演练率100%。

   安全中介公司的责任是技术指导,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是生产企业,现场整改是动真格的实际行动,专项整治的效果也要显现,第一阶段共查出隐患 1272条,已整改459 条,有效整改率为36.08%,与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第二阶段工作情况:

   1、积极整改,对发现的问题,部分企业采取积极的措施,整理车间布局,增装粉尘浓度报警装置,改装泄压口,对抛光车间进行整改,配备消防器材,做技术参数检测等。

   2、管理加强

   1)100%企业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

   2)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3)张贴警示标识;

   4)组织从业人员安全培训;

   5)组织消防及疏散应急演练。

   3、意识提高,在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知识普及后,劳动者对于职业安全卫生较为关注,对定期体检制度有强烈的需求。

   4、问题不少,从整改数据可以看到,存在有63.92%的事故隐患没有整改。不少企业整改不积极,孰不知,一个诱发因素就具有足够的事故威胁,况且还有800多个炸弹在我们身边!

   四、工作难点

   整治后,有的企业安全工作位置还不能放正,他们没有体验过粉尘事故的可怕,目前存在的问题是:

   1、企业的生产设备设施不规范,生产系统存在热源;除尘系统不符合要求;电气设备不防爆;安全装置缺少;泄爆装置缺陷;接地与静电处理不规范等。

   2、设备与工艺的改造与生产争资金。

   3、未能按法律法规要求配设专职安全主任与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一人多职疲于应付。

   4、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与安全管理制度不能落实。

   5、劳动者口头喊着要安全,实际操作却忽略安全。

   6、企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不足,且劳动者使用也不符合要求。

   7、应急管理不符合要求,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按要求编制、评审及备案等。

   五、今后建议

   公明辖区粉尘企业数量多、类型杂、规模小、工艺落后、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参差不齐。办事处虽多次进行粉尘专项整治,但成效不明显。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是强制要求,对可能产生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要抓到解决问题为止,绝不能够松懈。我们必须不分内外资、不分所有制、不分规模,把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放在首位。企业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安全操作规程;严要求地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优先工艺设备改造,认真开展粉尘专项隐患排查治理,从本质安全化入手,用投资保安全,使用先进工艺和抛光技术,对不符合规范的厂房、控尘、防火、止水和泄爆装置、防静电设置等硬件进行改造,整改措施要对照标准逐项落实,降低生产危险性。

   3、总结经验依法治安:结合近两年来粉尘专项整治经验和治理工作确认的数据,强化依法治安,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安全第一,对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企业,绝不容许触碰安全的底线,坚决淘汰退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抵制牺牲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换取经济效益。

   4、抓好重点兼顾一般:安全监管部门要掌握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的情况,加强对可燃爆粉尘企业的生产工艺、生产条件、抛光技术、安全监管等情况的调查研究,建立基础信息档案。对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对安全等级为C级的、对规模较大(抛光机10台以上)的企业加密巡查力度,监督企业重点整改,责令做技术参数检测,直至符合要求;对B级企业,要持续改进到符合检测要求(见第三方监测技术报告);对违法违规和不落实整改的企业,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和严厉追责的执法措施,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粉尘爆炸事故。

   5、科学技术保证安全:关注和保护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设置粉尘浓度报警联动装置,预防粉尘事故。引入和培育第三方专业力量,为政府提供客观的技术参数,使得执法有据,企业实施第三方提出的可燃爆粉尘安全指导意见,运用科技手段,主动地破坏燃爆条件,控制现场燃爆因素。对抛光作业场所的通风量、温度、防静电、防爆以及泄压口等进行检测,用科学数据保证安全。

   6、抓粉尘不忘抓其他:抓好铝镁粉尘的危害,对其他粉尘也不能轻视,家私、塑胶、饲料等行业的其他粉尘,也有可能产生燃爆事故,对于不锈钢(锌合金)加工企业粉尘的职业卫生问题要加强监管。

   参考资料:

   1、徐俊锋等,公明办事处粉尘车间安全检查表。

   2、深圳市晟创安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粉尘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201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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