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的职业病泛指职业有害因素引起的特定疾病。各国政府根据本国的经济和科技水平,用法令的形式对职业病的范围作出明确的规定,每个国家所规定的职业病名单不尽相同,只在本国具有立法意义,称为法定职业病。
目前我国公布的职业病计有下列10类:
①尘肺;
②放射性疾病;
③职业中毒;
④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⑤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⑥职业性皮肤病;
⑦职业性眼病;
⑧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⑨职业性肿瘤;
⑩其他职业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