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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认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11日

  5.物理因素职业病

  包括:中暑;减压病;高原病;航空病;局部振动病;放射性疾病,包括急性外照射放射病、慢性外照射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和放射性皮肤烧伤。

  6.职业性肿瘤

  包括: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联苯胺所致膀胱癌;苯所致白血病;氯甲醚所致肺癌;砷所致肺癌、皮肤癌;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焦炉人员肺癌;铬酸盐制造人员肺癌。这些病皆为劳动者长期接触的有毒物质在体内积累并逐渐造成细胞癌变的结果。

  7.职业性眼病

  劳动者眼睛长期受紫外电弧光刺激所致的眼病。包括: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职业性白内障( 含放射性白内障)。

  8.职业性耳鼻喉疾病

  包括职业性耳聋和铬鼻病两种病症。前者是劳动者长期在超标的高分贝噪声环境中工作形成的听觉不可逆性疲劳损害的反映;后者是由于重金属在鼻腔内积累而导致的损伤。

  9.其他职业病

  包括:化学灼伤、金属烟热、职业性哮喘、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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