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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激性气体中毒知识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20日

  (三)毒作用表现

  临床表现可分为急性和慢性作用

  1、急性作用  眼结膜和上呼吸道炎症,喉头痉挛和水肿,化学性气管、支气管炎及肺炎,化学性肺水肿,皮肤损害等。             2、慢性影响  长期接触低浓度刺激性气体,可发生慢性结膜炎、鼻炎、牙齿酸蚀症,尚可伴有神经衰弱综合症几消化道症状,但均为非特异性改变。

  (四)化学性肺水肿

  光气、氯、氨、甲醛、NO2、臭氧、丙烯醛等气体容易引起化学性肺水肿。

  1、发病机理  肺水肿是肺部血管外区,包括肺间质和肺泡,有过量水分郁滞,其发生有以下几种可能性。

  (1)、肺泡及肺泡间隔毛细血管壁通透性增加

  (2)、肺淋巴血管梗阻

  2、临床表现    化学性肺水肿全过程分为四期:

  (1)、刺激期

  (1)、防止毒物继续进入

  (2)、激素的应用

  (3)、限制静脉补液量

  (4)、对症处理

  2、肺水肿的处理原则

  肺水肿的病理改变是水溢呼吸道,造成通气障碍,处理原则为通气、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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