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救治原则与其他处置
(1)现场救治患者应立即脱离接触。口服者应充分洗胃。如有皮肤接触,要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如有眼睛接触,应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15min。吸人者要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同时进行对症治疗。
(2)治疗原则脱离接触,采用中西医综合疗法,辅以针灸、理疗、按摩和四肢运动功能锻炼。有多发性周围神经病变,尽早脱离接触,给予对症和支持治疗,如充分休息,给予维生素B1、B6、B12和能量合剂。
肢体瘫痪者应加强护理,预防褥疮,通过被动及自动运动进行锻炼。
(3)其他处置轻度中毒者痊愈后可重返原工作岗位,中度及重度患者治愈后不宜再从事接触正己烷及其他可引起周围神经损害的工作。如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按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国家标准》(GB/T16180)进行处理。
5.预防、安全与劳动保护
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与管理,加大职业卫生执法力度,全面贯彻、实施国家《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展职业卫生培训。从业人员要进行就业前体检和定期体检。就业前体检除一般项目外,还要包括神经科检查。定期体检每半年一次项目同就业前体检。职业禁忌证:周围神经病、糖尿病。
禁止使用无厂名厂址、无产品合格证、无中文警示说明的“三无”产品,从源头上杜绝使用正己烷含量过高的胶水和溶剂。用人单位要增加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投入,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要安装抽风排毒装置,向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合格的防护用品,防止毒物经呼吸道和皮肤吸收。
预防火灾和爆炸,要禁止工作场所吸烟和有明火存在,使用防爆照明器材和电器,不可使用压缩空气填充、卸料和转运。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发生火灾时,使用干粉、泡沫或二氧化碳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