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矿井实施的防尘技术,可将防尘措施分为以下五类:
2.1减少粉尘的产生
减少粉尘产生的措施有二:一是减少生产过程中粉尘产生量的措施,即从降低吨煤产尘量或单位时间产尘量入手,降低含尘风流中的粉尘浓度。例如改进采、掘机械的截齿及其分布状态,选用产尘量小的最佳截割参数;在可能的条件下减少炮眼数量及炸药用量等,二是预先或在生产过程中采取某种抑制浮游粉尘产生措施(简称抑尘措施)。例如煤层注水或采空区灌水预先湿润煤体;湿式打眼;炮眼填塞水炮泥;放炮前后冲洗煤壁、岩邦;出煤、岩洒水等。
2.2降尘措施
降尘措施就是采用喷雾方法将悬浮于风流中的粉尘降下来的措施,目前主要的防尘措施主要有净化通风、采煤机内外喷雾、架间喷雾、放煤口喷雾、湿式打眼、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洒水、扒装喷雾等。
2.3排尘措施
排尘措施是采用通风方法把悬浮于风流中的粉尘排出作业场所,或增大风量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得稀释而降低的措施。例如改善通风方式、方法和采用最佳排尘风速等。
2.4除尘措施
除尘措施是利用除尘器把风流中所含的粉尘集下来加清除,使风流得到净化的措施。例如机掘工作面或锚喷、打眼及转载点等处的湿式或干式除尘器(捕尘器)除尘等。
2.5个体防尘措施
个体防尘措施是利用个人防尘用具把呼吸空气中的粉尘过滤下来,使工人吸入净化了的空气,或者采取由作业场所外部输送的清洁压风方式供工人呼吸。例如配带防尘口罩、防尘面罩、防尘帽或压风呼吸器等。
3、粉尘检测
我国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所规定的居民区大气中飘尘日平均最高允许浓度为0.15mg/m3,煤矿安全规程中对井下有人工作的地点和人行道的空气中粉尘(总粉尘、呼吸性粉尘)浓度,要符合表2中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