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 | 中文名:硫化氢 | 茸立名:Hydrogen sulfide | ||
分子式:H2S | 相对分子质量:34.08 | CAS号①:7783-06-4 | ||
危规号:危规:GB2.1类21006。原铁规:剧毒气体,31009。UN No.1053。IMDG CODE 2078页,2.3类。副危险3类及6.1类 | ||||
理化性质 | 性状: 无色气体,具有臭鸡蛋味 | |||
溶解性:易溶于水,也溶于醇类、石油溶剂和原油中 | ||||
熔点/气:-82.9 | 沸点/℃:-61.8 | 相对密度(水=1):1.5392(0℃) | ||
临界温度/℃:100.5 | 临界压力/MPa:0.9 | 蒸气密度(空气=1):1.1895 | ||
燃烧热/(kJ/mol): | 最小点火能/mJ:0.077 | 蒸气压/kPa:2.7 | ||
燃烧爆炸危险性 | 燃烧性:易燃 | 燃烧分解产物:S02、水蒸气: | ||
闪占/℃:-188 | 聚合危害:不聚合 | |||
爆士乍极限/%(体积):4~44 | 稳定性:稳定 | |||
自燃温度/℃:260 | 禁忌物:硝酸、强氧化剂、腐蚀性液体或气体 | |||
危险特性:易燃、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高热和明火能引起爆炸。与浓硝酸、发烟硫酸或其他强氧化剂剧烈反应,发生爆炸。气体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起回燃 | ||||
消防措施:消防人员必须穿戴全身防护服。关闭容器或钢瓶阀门,切断气源,消杀火势。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用雾状水保持火场中容器或钢瓶冷却,并用雾状水保护去关闭阀门的人员 | ||||
毒性 | 接触限值:MAC:10mg/m3 毒理资料:大鼠吸入LC50:618mg/m3 | |||
对人体危害 | 硫化氢是一种神经毒剂,亦为窒息性和刺激性气体。其毒害作用的主要靶器是中枢稀经系统和呼吸系统,亦可伴有心脏等多器官损害,对毒害作用最敏感的组织是脑和黏膜接触部位 人吸入70~150mg/m31~2h,出现呼吸道及眼刺激症状。吸入300mg/m36~8min出现眼急性刺激症状,稍长时间接触引起肺水肿。吸入760mg/m315~60min,发生肺水肿、支气管炎及肺炎,头痛、头昏、步态不稳、恶心、呕吐。吸入1000mg/m3数秒钟,很快出现急性中毒,呼吸加快后呼吸麻痹而死亡 | |||
急救 | 应使吸入气体的患者脱离事故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休息并保暖。严重者须就医诊治。如果呼吸停止,须立即进行人工呼吸,眼请受刺激须用大量水冲洗并就医诊治 | |||
防护 | 工程防护: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个体防护:①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佩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②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相应的工作服 其他:工作场所严禁吸烟、进食或饮水。工作后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进入罐区或其他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 |||
泄漏处理 | 处理泄漏物必须穿戴包括氧气防毒面具的全身防护服。对残余废气或容器、钢瓶泄漏出的气体用排风机送到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 | |||
储运 | 包装标志:有毒气体。副标志:毒害品。包装方法:钢瓶 储运条件:防止容器碰撞。储存于阴凉、通风良好的低温库房。远离热源、火源。与硝酸、强氧化剂、腐蚀性液体或气体高压容器或钢瓶隔离。严防产生静电,避免日光直射和受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