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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8月01日

  二、坚持监督执法与技术服务相结合。执法是堵,指导是疏。要查漏补缺,堵疏结合,从源头抓起。一是依法严格把好职业病防治的源头准入关。对新办、改造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及时跟进,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建立相关措施,确保工作落实有实效。二是认真组织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职业病防治监管力度。以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企业为重点监控单位和重点行业;以接触危害环境职工为重点监护对象和重点人群;以职业卫生评价和职业健康监护为重点内容,依法查处发生重大职业病事故和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
  三、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和深入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增强企业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意识更要增强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维权意识,使劳动维权意识的增强成为对行业监管网络的完善和监管力度的动力,增加职业危害监管的哨点。要将《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普法教育计划,在全社会广泛宣传,有效强化企业职业病防治责任和义务。帮助劳动者了解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权益保护等知识,不断提高职业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共同参与、共同监管和共同关心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开展和推广职业健康促进示范企业试点工作;组织开展社区职业卫生服务调研,积极探讨职业病防治工作进社区。推行“健康诚信企业”活动,促进我市社会和谐、科学和健康而可持续的发展。
  四、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机构建设。第一,进一步推进职业卫生执法队伍建设,按需增加人员数量,强化全员培训,加快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建设,迅速提升技术服务能力,不断完善职业卫生技术保障体系。第二,加快建设职业病防治康复医疗机构建设,以适应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要求。第三,加快健全和完善全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数据库,以利监管指导。第四,建立公开透明的社会窗口,宣传和公开与职业危害相关的法律及信息。第五,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更好地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第六,健全完善职业病防治应急处置体系,提高重大职业中毒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
  职业危害不仅危及到劳动者的健康,对生态安全和生态环境也直接造成巨大的危害和威胁。因此,加强职业危害的控制不仅基于对劳动者健康的保障,也是对调整产业结构和合理布局,实现产业转型的有力促进,更是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必然选择和战略举措,更是从涉及局部高危人群的公共卫生问题上升成为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新课题。应该看到,职业病防治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方针,从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我们相信,在中共无锡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将会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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