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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教你如何打职业病赔偿官司

作者:陈其象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8月20日

    (56)根据《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   7.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有哪几种?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包括5种:
  (1)中暑;
  (2)减压病;
  (3)高原病;
  (4)航空病;
  (5)手臂振动病。
    8.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有哪几种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包括3种:
  (1)炭疽;
  (2)森林脑炎;
  (3)布氏杆菌病
    9.职业性皮肤病有哪几种?
    职业性皮肤病包括8种:
  (1)接触性皮炎;
  (2)光敏性皮炎;
  (3)电光性皮炎;
  (4)黑变病;
  (5)痤疮;
  (6)溃疡;
  (7)化学性皮肤灼伤;
  (8)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10.职业性眼病有哪几种?
    职业性眼病包括3种:
  (1)化学性眼部灼伤;
  (2)电光性眼炎;
  (3)职业性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
    11.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有哪几种?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包括3种:
  (1)噪声聋;
  (2)铬鼻病;
  (3)牙酸蚀病。
    12.职业性肿瘤有哪几种?
    职业性肿瘤包括8种:
  (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
  (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
  (3)苯所致白血病;
  (4)氯甲醚所致肺癌;
  (5)砷所致肺癌、皮肤癌;
  (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
  (7)焦炉工人肺癌;
  (8)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
    13.其他职业病有哪几种?
    其他职业病包括5种:
  (1)金属烟热;
  (2)职业性哮喘;
  (3)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
  (4)棉尘病;
  (5)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14.申请职业病诊断应当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职业史、既往史;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4)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5)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陈其象律师提示】
   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的情形:
    ①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②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
    15.职业病诊断管辖有哪些规定?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3条、第10条规定以及卫生部批复,职业病诊断的管辖主要有以下规定:
  (1)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2)职业病诊断是技术行为,不是行政行为,没有行政级别区分,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具有同等效力。
  (3)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即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
    【陈其象律师提示】
   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包括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本县(区)、本县所在市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任何职业病诊断机构。
    16.什么是职业病诊断?
  (1)职业病诊断应当依据职业病诊断标准,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临床表现和医学检查结果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做出。
 (2)职业病诊断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3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进行集体诊断。对职业病诊断有意见分歧的,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诊断;对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录。
  (3)职业病诊断机构做出职业病诊断后,应当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内容:
   A.应当明确是否患有职业病;
   B.对患有职业病的,还应当载明所患职业病的名称、程度(期别)、处理意见和复查时间。
   C.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加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并经职业病诊断机构审核盖章。
  (5)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一式三份,劳动者、用人单位各执一份,诊断机构存档一份。
    【陈其象律师提示】
   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17.什么是职业病诊断鉴定?
    职业病诊断鉴定是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1)职业病诊断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鉴定(最终鉴定):
   A.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B.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2)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期限:
   A.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补充。
  B.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
 (3)鉴定程序:
   A.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应当认真审阅有关资料,依照有关规定和职业病诊断标准,运用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鉴定。
   B.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做出鉴定结论,并制作鉴定书。
   C.鉴定结论以鉴定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D.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
  (4)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内容:
  A.劳动者、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及鉴定事由;
  B.参加鉴定的专家情况;
  C.鉴定结论及其依据,如果为职业病,应当注明职业病名称,程度(期别);
  D.鉴定时间。
 (5)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签字盖章:
   A.参加鉴定的专家应当在鉴定书上签字;
   B.鉴定书加盖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印章。
 (6)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送达:应当于鉴定结束之日起20日内由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发送当事人。
    【陈其象律师提示】
  ①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录,其内容应当包括:(一)鉴定专家的情况;(二)鉴定所用资料的名称和数目;(三)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四)鉴定专家的意见;(五)表决的情况;(六)鉴定结论;(七)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八)鉴定专家签名;(九)鉴定时间。
  ②鉴定结束后,鉴定记录应当随同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一并由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存档。
    18.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宁德律师陈其象提示】
    劳动者不承担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
    19.什么是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陈其象律师提示】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20.什么是职业禁忌?
    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21.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能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能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业病防治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上略有区别。
    《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规定,“对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即一律不得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42条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陈其象律师提示】
    虽然《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依照第39条规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但是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同样不得依照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22.职业病病人有哪些权利?
    职业病病人享有以下权利:
  (1)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2)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3)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4)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5)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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