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物质毒性
毒性是指一种物质侵入人体体表或体内某个部位时产生伤害的能力。一种物质所能产生的伤害作用的程度,不仅与它固有的伤害性质有关,而且也与其侵入人体的种径及速度相关。物质所能造成的健康方面的危害,既有可能来自一次性的哪怕是知时间的暴露,也有可能是产生于长时期的或者反复的暴露。物质可能通过接触影响人体,即所谓局部作用,也可能是通过其他形式影响人体,被称为系统作用。
(1) 吸收
所谓吸收,是指物质找到了进入血液系统之内的途径,而且可能产生被带到人体各部分去的后果。
(2) 物质为何具有毒性
物质对人体所具有的影响,并不能单纯地以物理和化学的定律为基础来准确地预测或者说明。只有在下面所给出的有关影响因素的联合作用下,才能确定其有效的剂量(见第4章)。
① 物质的数量或者浓度;
② 暴露时间;
③ 物质的物理状态,如粒径;
④ 物质与人体组织的亲和力;
⑤ 物质在人体体液中的可溶性;
⑥ 物质对人体组织及器官攻击的敏感性。
(3) 长期及短期暴露
有些物质经一次或短期的暴露,对人体就生产了毒效应。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在小浓度环境下反复地暴露,也会产生影响。与经过一次暴露就产生直接反应相联系的毒性,称为急性效应。若长期才能体现的效应,称为慢性效应。"慢性"意味着在低水平下反复暴露,其作用一般具有滞后性,而且有时原因不明。
1.5 复习要点
(1) 4种主要健康危害
① 物理的;
② 化学的;
③ 生物的;
④ 人机工程的。
(2) 6种决定毒性的因素
① 浓度;
② 暴露时间;
③ 物理状态;
④ 亲和力;
⑤ 可溶性;
⑥ 敏感性。
(3) 急性反应
一次短时间的暴露就产生的直接反应。
(4) 慢性反应
长期暴露在有毒害物质中工作,滞后较长时间后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