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病危害因素
在生产过程、劳动过程、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因素,称为职业性危害因素。由职业性危害因素所引起的疾病称为职业病,由国家主管部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病称法定职业病。职业病危害因素按其可概括为三类:
二、职业病
(一)生产性粉尘与尘肺
1.生产性粉尘
在生产中,与生产过程有关而产生的粉尘叫做生产性粉尘。生产性粉尘对人体有多方面的不良影响,尤其是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能引起严重的职业病矽肺。
生产性粉尘采源于固体物质的机械加工、粉碎,金属的研磨、切削,矿石或岩石的钻孔、爆破、破碎等;物质加热时产生的蒸气、有机物质的不完全燃烧所产生的烟。此外,粉末状物质在混合、过筛、包装、搬运等操作时,以及沉积的粉尘二次扬尘等。
根据生产性粉尘性质可分为三类:无机性粉尘,如硅石、石棉、铁、锡、铝、水泥、金刚砂等;有机性粉尘,棉、麻、面粉、木材、骨质、炸药、人造纤维等;混合性粉尘。混合性粉尘,较常见。
2.粉尘引起的职业危害
粉尘引起的职业危害有全身中毒性、局部刺激性、变态反应性、致癌性、尘肺。其中以尘肺的危害最为严重。尘肺是目前我国工业生产中最严重的职业危害之一。
2002年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中列出的法定尘肺有十三种,即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其他尘肺。
(二)工业毒物与职业中毒
1.生产性毒物
生产过程中生产或使用的有毒物质称为生产性毒物。生产性毒物可存在于原料、辅助材料、气体、蒸气、雾、烟和气溶胶中,可引起职业中毒。可分为急性中毒、慢性中毒和亚急性中毒三种。生产性毒物还引起其他危害,如致突变、致癌、致畸、对生殖功能的影响等。
2.常见的职业中毒
常见的职业中毒有铅中毒、汞中毒、苯中毒等。还有刺激性气体中毒,如氯气、光气、氨气等。窒息性气体中毒,如一氧化碳中毒,接触一氧化碳的机会有:煤气制造,用煤、焦炭等制取煤气的过程中,其一氧化碳含量至少在30%以上。制造合成氨、甲醇、光气、羰基金属、采矿时爆破烟雾、炼铁、炼钢、炼焦等作业场所均可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中毒和硫化氢中毒,接触硫化氢机会有:含硫化合物的生产、人造纤维、玻璃纸制造、石油开采、炼制、含硫矿石冶炼、含硫的有机物发酵****即可产生硫化氢,如制糖、造纸业的原料浸渍;清理粪池、垃圾、阴沟时,可发生严重硫化氢中毒。接触高浓度的硫化氢可立即昏迷、死亡,称为“闪电型”死亡。
3.职业中毒目录
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中,职业中毒有56种,具体名单
(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
(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
(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
(5)铍病;
(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
(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
(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
(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
(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
(11)铀中毒;
(12)砷化氢中毒;
(13)氯气中毒;
(14)二氧化硫中毒;
(15)光气中毒;
(16)氨中毒;
(17)偏二甲基肼中毒;
(18)氮氧化合物中毒;
(19)一氧化碳中毒;
(20)二硫化碳中毒;
(21)硫化氢中毒;
(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
(23)工业性氟病;
(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
(25)四乙基铅中毒;
(52)杀虫脒中毒;
(53)溴甲烷中毒;
(54)拟除虫菊酯农药中毒;
(55)根据《职业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可诊断的职业中毒性肝病;
(56)根据《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可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三)物理性职业危害因素及所致职业病
作业场所存在的物理性职业危害因素,有噪声、振动、辐射、异常气象条件(气温、气流、气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