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诊断职业性噪声聋需要具备哪些要素
有明确的职业噪声接触史;有自觉的听力损失或耳鸣的症状,纯音测听为感音性聋;结合历年职业健康检查资料和现场卫生学调查;没有证据否定噪声与病人噪声性耳聋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性噪声聋。
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及诊断分级
连续噪声作业工龄3年以上,纯音测听为感音神经性聋,听力损失呈高频下降型,根据较好耳语频(500Hz、1000Hz、2000Hz)平均听阈,作出诊断分级。
轻度噪声聋:26dB~40dB(HL)
中度噪声聋:41dB~55dB(HL)
重度噪声聋:≥56dB(HL)
有异议时怎么办
如果劳动者对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有异议,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争议由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并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劳动者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仍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是终极鉴定。
对诊断为职业性噪声聋患者的处理原则
观察对象不需要调离噪声工作场所,但同时患有耳鸣者例外;轻度、中度及重度噪声聋患者均应调离噪声作业场所,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者,按《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者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处理;重度噪声聋患者应配戴助听器;对噪声敏感者(即上岗前检查听力正常,在噪声环境下作业1年,高频段3000 Hz、4000 Hz、6000 Hz任一频率,任一耳达65 dB(HL))应调离噪声工作场所。
职业性噪声聋的治疗
对职业性噪声聋目前还没有有效的治疗方法,故早期进行听力保护,加强预防控制措施至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