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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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部防护 电绝缘鞋【作废】

标 准 号: GB 12011-2009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等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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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09年10月12日
内容摘要

2009-04-13发布 2009-12-01实施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电绝缘鞋的分类、式样、技术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本部分适用于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时作为辅助安全用具的电绝缘鞋。
  本部分不适用单一线缝工艺制作的绝缘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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