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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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防护装备防护鞋【作废】

标 准 号: GB 21147-2007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武汉)、广州职安健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塞纳集团有限公司等
发布日期: 2007-11-01
实施日期: 200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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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0年06月04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防护鞋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基本要求和附加要求、标识和提供的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保护穿着者足腿部免遭作业区域危害的防护鞋。
    本标准不适用于没有内底和鞋垫或没有内底但有可移动鞋势的防护鞋。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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