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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慢性三硝基甲苯中毒的诊断

标 准 号: GBZ 69-2011
替代情况: 替代 GBZ 69-2002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起草单位: 黑龙江省第二医院、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
发布日期: 2011-04-13
实施日期: 201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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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1年06月13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慢性三硝基甲苯中毒的诊断原则、诊断分级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长期接触三硝基甲苯引起的职业性慢性三硝基甲苯中毒的诊断。非职业性慢性三硝基甲苯中毒的诊断及处理也可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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