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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染工厂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标 准 号: GB 50426-2007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起草单位: 浙江省轻纺建筑设计院
发布日期: 2007-06-22
实施日期: 200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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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0年08月26日
内容摘要

        为了同意印染工厂在工程建设领域的技术要求,推进工程设计的优化和规范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棉、化纤及混纺织物连续和间歇式印染工厂生产设施和辅助生产设施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本规范不适用于印染工厂服务的公用工程设施和办公、生活设施。
        印染工厂的工程设计,应遵守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和规定,应积极采取清洁生产工艺,节约用水,减少污水排放。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严格控制单位产品的资源、能源的消耗,鼓励推进生产过程的综合平衡和综合利用。
        印染工厂的总体设计,应结合远景目标同意规划,功能分区明确,避免交叉污染。
印染工厂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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