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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化学分析废液的处理方法

标 准 号: GB/T 29422-2012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2-12-31
实施日期: 2013-08-01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13年11月15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化学分析废液中重金属钡、铬、汞、铜及废酸、废碱的处理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水泥化学分析中所排放的废液。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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