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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

标 准 号: CJJ 51-2016
替代情况: 替代 CJJ 51-2006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 中国城市燃气协会
发布日期: 2016-06-06
实施日期: 201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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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6年11月16日
内容摘要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运行与维护;5.抢修;6.生产作业;7.液化石油气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抢修;8.图档资料。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第3章基本规定,对运行维护及抢修人员和机构配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等提出了原则性要求;2.新增对调压装置定期进行分级维护保养、周期及内容的要求;3.补充完善了压缩天然气设施和液化天然气设施运行维护的要求,并各自独立为一节;4.新增对发电厂、供热厂等大型用户燃气设施运行、维护的要求,并明确供气单位与用户双方的职责。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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