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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矿渣棉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标 准 号: JC/T 522-2013
替代情况: 替代 JC 522-1993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 等
发布日期: 2013-04-25
实施日期: 201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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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7年03月28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以岩石、矿渣为主要原料,以焦炭为燃料,生产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的统计范围、折算系数、计算方法和等级定额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年产能达到2万吨以上的新、改、扩建项目能耗的计算、考核、限额。本标准不适用于管壳,金属面岩棉、矿渣棉夹芯板等深加工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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