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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燃烧器具气动式燃气与空气比例调节装置

标 准 号: CJ/T 450-2014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 广州市精鼎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等
发布日期: 2014-04-09
实施日期: 201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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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9年08月17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燃烧器和燃气燃烧器具用气动式燃气/空气比例调节装置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分组、结构和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安装和操作说明书以及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标明最大工作压力不大于50kPa,公称尺寸不大于DN250,使用GB/T 13611规定的城镇燃气,由空气压力改变燃气压力且能够单独测试的比例调节装置。由燃气压力改变空气压力的比例调节装置可参考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机械联动的比例调节装置和电子控制的比例调节装置。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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