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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公众安全防护距离

标 准 号: AQ 2018-2008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起草单位: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
发布日期: 2008-11-19
实施日期: 2009-01-01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10年04月26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陆上含硫化氢天然气井与民宅、铁路及高速公路、公共设施、城镇中心之间所需公众安全防护距离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含硫化氢天然气井的井场选址及安全规划。
(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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