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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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四氯乙烯【作废】

发布单位: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
发布日期: 2002-09-28
实施日期: 200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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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0年09月03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用四氯乙烯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安全等。
    本标准适用于三氯乙烯为原料制得的工业用四氯乙烯和天然气热氯化法生产四氯化碳釜液回收的工业用四氯乙烯。I型产品用途较精密,如用作干洗、金属清洗等;Ⅱ型产品用作一般用途,如油脂萃取、皮毛脱脂和做合成六氯乙烷的原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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