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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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硼氢化钠【作废】

标 准 号: HG/T 3585-2009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上海申宇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张家港市金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等
发布日期: 2009-12-04
实施日期: 201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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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1年01月17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硼氢化钠产品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由氢化钠和硼酸甲酯为原料生产的硼氢化钠。该产品主要用作制造硼氢化钾及用于医药中间体生产、农药香料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还原剂,也可用于造纸漂白、含汞废水处理及贵重金属回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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