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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 第3部分:使用鉴定

标 准 号: SN/T 0370.3-2009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发布日期: 2009-07-07
实施日期: 201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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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1年08月04日
内容摘要

SN/T0370的本部分规定了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的鉴定要求、抽样、鉴定内容、鉴定准则。
本部分适用于盛装容积不超过450L、净重不超过400kg的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件的使用鉴定,包括危险公示作息的符合性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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