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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

标 准 号: GA 1002-2012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日期: 2012-06-29
实施日期: 2012-09-01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12年09月12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部位)风险等级划分与治安防范级别、治安防范要求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部位)治安防范系统设计、建设、验收和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豁免放射源存放场所(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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