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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危险化学品包装检验规程

标 准 号: SN/T 3221-2012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发布日期: 2012-05-07
实施日期: 2012-11-16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13年12月04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进口危险化学品包装的要求、抽样、检验、判定准则和处置。
本标准适用于已盛装进口危险化学品、且容积不超过450L、净重不超过400kg的包装。
本标准不适用于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100kPa、内径大于0.15m、且容积大于或等于.025m3的气体喷雾器、气体容器,以及放射性物质、感染性物质的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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