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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标 准 号: GB 21344-2015
替代情况: 替代 GB 21344-2008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氮肥工业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09-11
实施日期: 201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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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7年06月10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以优质无烟块煤、非优质无烟块煤、型煤、粉煤(包括无烟煤、烟煤)、天然气为原料生产的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优质无烟块煤、非优质无烟块煤、型煤、粉煤、天然气为原料生产合成氨产品的企业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本标准不适用于重油、渣油、褐煤、焦炉气为原料生产合成氨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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